平平是冬天,大概很難想像溫度也可以差那麼多。十五度上下的臺灣,今年居然在我待的日子裡許多天都暖到了二十度。害我帶回去的三四件厚毛衣都不能穿,前幾天還沒有空買衣服的時候(其實最後也才買了一件走天涯)穿著毛衣手拿羽絨外套在街頭走來走去滿頭滿身大汗,簡直是瘋子。

下了飛機,迎接我的居然是前一天以及早上大雪紛飛厚的厚厚積雪,以及零下七度左右的溫度以及ㄷmile的風。冷冷的空氣是很清新宜人沒錯(都不潮濕,真讚),可是好凍!一靠近機場的門就感受到那股威力,手拉兩個笨重行李一出去,還來不及戴帽子手套,皮膚就被刮痛(對,真的會痛)。冷風颼颼,當下立刻強烈懷念起因為貪圖方便而沒有帶出來的長外套:穿著不保暖牛仔褲的雙腳直發抖。偶爾連呼吸都會痛呢。

冷啊冷啊!當下覺得原本想從火車站走十五分鐘回宿舍的計畫相當不妙。於是在等火車的時候開始打電話求救,沒想到冰天雪地的日子裡有車的都不在家(這是炫耀嗎?)。本來已經認命的要悲慘的拖著大行李按原計畫進行,下火車後卻驚訝的發現學校接駁車居然有發(我還以為寒假不開了呢),太開心了。當下十五分鐘冰冷路程變成三分鐘溫暖車程,剩下那一小段車子進不去只能走到宿舍的路,自然是心滿意足的往前走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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