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眼睛去發掘、用耳朵去聆聽,會發現你的家中附近有很多美好的樹林與你共同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現在將你曾經「看過」或是「內心希望的」的社區模樣畫下來,寄至「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二號三樓 格林文化 企劃部」。 任何問題請撥打服務電話〈02〉23517251分機57 張小姐。 | |
|
|
|
1. | 八開圖畫紙(26公分X 19公分,不需裝裱或加框)、製作方式不限(手繪及電腦製作皆可)。 | 2. | 作品內容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等,否則將取消參賽資格,如有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 |
|
一、收件日期: | | 97年日起至6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 二、收件方式: | | 參選者於期限內備妥報名表、作品原件以及100字以內的作品說明,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發現心中小樹林徵稿活動」,以及註明所參選組別,郵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2號3樓格林文化 張小姐收。 | | |
|
(一)報名表、作品原件、100字以內的作品說明。 (二)繳交資料概不退件,均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 |
|
(一) | 以個人報名參加,每人報名作品件數不限(但得獎作品以一件為限) | (二) | 參選作品凡已獲其他單位獎項者,不得重複應徵,一經察覺即取消獲獎資格。作品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上述情事如已發給獎金、獎狀時,所領獎金、獎狀應交回主辦單位。 | (三) | 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仍為參選者所有,但格林文化擁有網上公佈之權利。 | | |
|
|
|
一、評審委員: | | 由本書作繪者、格林文化代表、荒野協會代表以及等若干插畫家擔任。 | 二、評審標準: | | 主題呈現30%;創意想像40%;色彩美學30%。 | | |
|
由評審從兩組各選出,10名入選、3名佳作、1名優勝 3名佳作即可獲得500元格林繪本網任意購 10名入選者可獲得1200元格林繪本任意購 1名2500元繪本任意購+郝廣才親筆簽名好繪本如何好 | |
|
得獎名單於97年6月30日公佈於官方網頁,並電話通知各得獎人 | |